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二级调研员熊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11-04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二级调研员熊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熊剑简历   熊剑,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江西进贤人,在职大学学历,1991年11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11月至2018年7月,历任江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干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地情资料处副处长、副处级纪检员,江西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副处级纪检员;   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任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任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2019年6月至今,任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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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2021-11-03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6起“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江西省九江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古小平等人为朱志模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2004年至2019年,以瑞昌市码头镇朱湖村党支部原书记朱志模等人为首的涉黑组织,长期把持基层组织,盘踞朱湖村附近长江水域疯狂采砂,并通过成立巡逻队驱赶外来采砂船、强迫交易等方式,非法控制周边采砂行业,仅依托其中一个砂石经营站4年时间就非法获利2000余万元,严重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2010年至2014年,古小平在担任瑞昌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收受贿赂,默许纵容朱志模等人大肆非法采砂,在朱志模的采砂船和设备被有关部门扣押后协调退还,并为其说情抹案、站台撑腰,帮助承揽工程项目。瑞昌市采砂管理局原局长张绪平等人收受贿赂,明知朱志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在采砂许可证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多次通风报信、助其逃避查处。古小平、张绪平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原副旗长、公安局原局长贾净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及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998年至2018年,贾净博利用公安人员的特殊身份、职权和影响力,直接组织、领导涉黑组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10余亿元;特别是在担任副旗长、公安局局长期间,指使公安局班子成员及民警为其垄断经营砂石矿场提供帮助,并通过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手段,控制该旗全部4家砂石矿场,恶意哄抬价格,仅半年就非法获利600余万元。2014年至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原副厅长吴铁城在担任巴彦淖尔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期间,收受贾净博贿赂,为其提拔担任公安局政委和局长职务提供帮助。贾净博、吴铁城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党委原书记杨道群等人为杨鹏程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2000年至2019年,以兰坪县金顶镇金凤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鹏程为首的涉黑组织,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长期把持基层组织,非法控制附近矿区矿石剥离和运输业务。2003年以来,杨道群与杨鹏程相互勾结、达成默契,一方面杨鹏程故意安排村民堵路、阻碍矿山正常经营,再配合杨道群“做好”村民工作,借此巩固、提高杨道群在金鼎锌业公司的威信和话语权,另一方面杨道群索要、收受贿赂,将公司的矿山剥离、矿石运输等盈利业务交给杨鹏程,帮助涉黑组织短期内积累巨额财富、持续发展壮大。兰坪县原县长李永平等人收受贿赂,为杨鹏程公司经营、项目承揽等提供帮助。杨道群、李永平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杨道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取消退休待遇,李永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人均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水利局在河道采砂监管中严重失职失责及部分公职人员充当张一平涉黑组织“保护伞”问题。2009年至2018年,以张一平为首的涉黑组织以敲诈威胁、强行吞并等方式,长期非法垄断仙居县永安溪砂石开采,盗采滥挖,导致河床高低不平、水流不畅,采砂遗留深坑形成暗流漩涡,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6年至2018年,仙居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原负责人赵中海,收受贿赂,在砂场经营、逃避处罚等方面为张一平提供帮助。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吴中强,接受吃请、收受财物,明知张一平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为其出谋划策、说情抹案,2011年在张一平缓刑期间又涉嫌犯罪时帮助其逃脱法律制裁。县水利局监管职责长期缺位,对非法采砂行为有案不查、压案不处、严重失管,致使辖区内非法采砂活动极其猖獗,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志海还滥用职权、收受砂场干股分红。赵中海、吴中强、王志海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赵中海(后调至国有企业工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解除劳动合同,吴中强、王志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3人均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庞学强等人为郑琦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2013年至2019年,以郑琦为首的涉黑组织以疏浚航道为名,非法抽挖海砂获利9亿余元,严重破坏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同时长期占用渔业码头、驱赶渔民渔船,造成多次群体性事件,2016年、2018年两次被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并被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曝光。2016年至2019年,庞学强在担任合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明知郑琦长期存在非法行为且引发强烈民愤,不仅不组织深挖彻查,反而在案件处理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仍与郑琦沆瀣一气,多次接受宴请并收受贿赂,纵容其非法活动。合浦县山口镇党委原书记廖锡武,收受贿赂,帮助郑琦打压竞争对手;在上级开展检查时向其透露行程,帮助逃避检查,甚至将该镇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交郑琦审阅后才上报。庞学强、廖锡武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符卫国等人为管建军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2005年至2020年,以管建军为首的涉黑组织,通过非法采矿、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聚敛钱财,非法获利近9亿元。其中,2014年通过串通投标方式,中标镇江市某废弃矿山整治工程后,长期非法盗采该项目区域内灰岩矿石,破坏矿产资源价值8亿余元。符卫国在担任丹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和副市长期间,明知管建军为涉黑涉恶人员,仍收受贿赂,帮助其承揽土石方业务并违规提前退还资源保证金。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和矿产管理处原负责人倪俊多次接受宴请、收受礼品,为管建军在废弃矿山整治工程验收方面提供关照,明知其非法采矿,仍纵容其违法活动。丹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周东明在担任丹阳市委常委、丹北镇党委书记期间,明知管建军涉黑涉恶,仍提名、推荐其担任丹阳市政协委员。符卫国、倪俊、周东明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上述通报案例中,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本应是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国家资源的看护者、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却利欲熏心、知法犯法,背弃职责使命,陷入“沙霸”“矿霸”编织的“伞网圈”,或与其勾肩搭背、主动站台撑腰,或在权证办理、项目承揽、逃避查处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或对其长期明目张胆疯狂开采等行为默许纵容,更有甚者直接沦为“沙霸”“矿霸”非法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在“保护伞”的庇护下,这些“沙霸”“矿霸”肆无忌惮侵占国家资源,甚至将“黑手”伸向长江等重要河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以零容忍态度向“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亮剑,坚决查处、从严追责。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对照查摆问题,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让“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无“伞”可遮、无处可藏。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惩治“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背后腐败和“保护伞”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要从政治上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运用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有效经验做法,把严惩“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背后腐败和“保护伞”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内容,作为常态化“打伞破网”的工作重点,持续深入推进。要加强与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和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严惩与“沙霸”“矿霸”等存在利益勾结,为其站台撑腰、提供庇护的“保护伞”及不担当不作为、监管不力等问题。要监督保障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严肃问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抓好以案促改,贯彻“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积极推动有关部门修复被破坏的自然生态,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还人民群众绿水青山、金山银山。要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防止黑恶势力把持基层组织,筑牢党的执政基础,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把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对接起来,推动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治理水平,从源头上遏制行业乱象,严防乱生恶、恶变黑,以强监督促强监管,为建设美丽中国、平安中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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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一周曝光台(10月25日—10月31日)
2021-11-02
       上周(10月25日—10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18人被查、9人被处分、6起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典型案例、8起行贿典型案例。 审查调查        黑龙江省绥化市政协副主席李英男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东省云浮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万木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昆明市原副市长王道兴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西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水恒接受审查调查        原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刘锡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朱洁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朱长清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黑龙江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赵亚光接受审查调查        西藏天海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临时负责人斯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吉林省通化市政协主席纪凯平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春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马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延安大学原副校长、附属医院原院长马柏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原副部长王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范俊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陈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魏哲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封宁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湖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秘书长别必雄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湖南省娄底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成良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国中化所属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付建军被开除公职       中国中化金融事业部原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刘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大连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单聚宁被开除党籍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兴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崔滨洲被开除党籍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朱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典型案例        四川通报6起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典型案例。包括:四川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元峰在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等工作中收受贿赂等问题;绵阳市妇幼保健中心原党委书记杜继宇在医疗设备采购等工作中收受贿赂等问题,等等。 行贿典型案例        湖南通报8起行贿典型案例。包括:郴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实业总公司工作人员潘全胜行贿案;湖南禄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建禄行贿案;张家界世勤旅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世勤及项目合伙人毛勇军行贿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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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彭萍一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21-10-27
       日前,经中共萍乡市委批准,萍乡市纪委市监委对萍乡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彭萍一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彭萍一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长期不还,通过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获取不正当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违反群众纪律,为涉恶团伙充当“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涉嫌滥用职权犯罪,造成恶劣影响。   彭萍一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思想上蜕化变质,经济上肆无忌惮聚钱敛财,亦官亦商,甘于被“围猎”,以权谋私,生活腐化,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萍乡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萍乡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彭萍一开除党籍处分;由萍乡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彭萍一简历   彭萍一,男,汉族,1963年9月生,江西安源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8月至1995年1月,萍乡市公安局民警;   1995年1月至1996年5月,萍乡市公安局刑警二大队大队长;    1996年5月至1998年6月,萍乡市公安局安源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1998年6月至2002年9月,萍乡市公安局安源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   2002年9月至2007年2月,莲花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   2007年2月至2010年7月,萍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副处长级);   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萍乡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安源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   2011年6月至2021年8月,萍乡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21年8月,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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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一周曝光台(10月18日—10月24日)
2021-10-26
    上周(10月18日—10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15人被查、7人被处分、6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3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审查调查        江苏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陈逸中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东省湛江市政协主席许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福建省南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朱仁秀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魏耀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东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张荣辉接受审查调查        原长春市园林绿化局党委书记周亚昆接受审查调查        黑龙江省黑河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福才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丁世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原司长王永红接受审查调查        青岛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张道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自然资源部国际合作司(海洋权益司)副司长王倩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唐宏接受审查调查        山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总队长(刑事侦查局原局长)田在谋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原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监事长唐泽平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余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张胜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林俊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浙江省接待办原主任张水堂被开除党籍       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发理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陕西省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姚金荣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龙政被开除党籍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刘大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通报6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包括: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苏日勒格违规插手工程领域、收受他人财物问题;鄂尔多斯市政协原副主席曹郅琛违规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经费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问题,等等。 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福建通报3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包括:南平市浦城县委原书记周永和充当“保护伞”问题;莆田市秀屿区原副区长林金注充当“保护伞”问题;漳州市平和县公安局原副局长蔡炎辉充当“保护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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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李荣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21-10-25
    日前,经中共鹰潭市委批准,鹰潭市纪委市监委对鹰潭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李荣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荣德违反政治纪律,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等非组织活动,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行为;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中不负责任,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国家利益造成较大损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李荣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背离党的组织,破坏党的团结,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权谋私,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鹰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鹰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荣德开除党籍处分;由鹰潭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荣德简历   李荣德,男,汉族,1968年12月生,江西贵溪人,大学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8月至2003年3月,历任贵溪市(县)泗沥镇政府干部、彭湾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周坊镇党委副书记、塘湾镇党委副书记;   2003年3月至2007年2月,贵溪市塘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7年2月至2010年12月,贵溪市塘湾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贵溪市罗河镇党委书记;   2011年6月至2012年8月,贵溪市政协副主席、罗河镇党委书记;   2012年8月至2012年9月,贵溪市委常委;   2012年9月至2016年8月,贵溪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8月至2020年10月,贵溪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鹰潭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1年9月,被免去鹰潭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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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乡建设局原一级调研员郑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2021-10-22
       日前,经中共南昌市委批准,南昌市纪委市监委对市城乡建设局原一级调研员郑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炜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将应当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情节特别严重。   郑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忘记为民服务的宗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毫无纪律规矩意识,“走到哪里贪到哪里”,在自己管辖领域以权谋私;毫无党性修养和原则底线,沉迷于玉石、字画等,以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严重破坏了南昌市园林、城乡建设领域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南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郑炜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郑炜简历   郑炜,男,汉族,1959年10月出生,浙江宁波人,大学学历,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9月至1980年12月,南昌市郊区青云谱农场职工;   1980年12月至1984年7月,南昌市钢丝厂工人;   1984年7月至1989年2月,南昌市郊区交通局交管站副站长;   1989年2月至1992年6月,南昌市郊区公路建筑公司经理;   1992年6月至1993年2月,南昌市郊区交通局副局长;   1993年2月至1995年6月,南昌市郊区交通局副局长,市京东经济旅游开发区办公室主任;   1995年6月至1996年7月,南昌市京东经济旅游开发区办公室主任;   1996年7月至1997年3月,南昌市经济旅游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正科级)、郊区京东乡党委副书记;   1997年3月至2002年12月,南昌市京东旅游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县级);   2002年12月至2003年7月,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正县级);   2003年7月至2005年3月,江西省南昌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科技园主任;   2005年3月至2007年1月,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正县级);   2007年1月至2011年9月,南昌市园林绿化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年9月至2012年10月,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2年10月至2014年4月,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南昌市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兼);   2014年4月至2016年12月,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6年12月至2019年5月,在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保留正县级待遇;   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2019年10月至2019年11月,南昌市城乡建设局一级调研员;   2019年11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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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一周曝光台(10月11日—10月17日)
2021-10-19
      上周(10月11日—10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17人被查、14人被处分、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审查调查       黑龙江省粮食局原局长胡东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政委付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广东省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俊钦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二级巡视员范玉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金柱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西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甘清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谢康民接受审查调查       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雷丙全接受审查调查       中国疾控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原副主任、哈医大附属第一医院原院长周晋接受审查调查       山西省吕梁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刘保明接受审查调查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委原书记朱中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刘锁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积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原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缪旭波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贺锐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建宽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河南省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杨俊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杜延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包头市人民政府原巡视员李成仁被开除党籍       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省审计厅原党组成员包昌林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浩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高振坤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董贵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二级巡视员、干部处原处长李健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杨学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前湖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于飞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山东省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刘茂德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永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理事长杨建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副主任王旭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天津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包括:河北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司津贪污侵占拆迁补偿款、违规为他人承揽工程并从中牟利问题;津南区原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潘巨泉虚报冒领惠农补贴等问题;东丽区金钟街道原南孙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孙向河截留挪用、违法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宋全文、大营门街市场监管所所长刘伟等人在食品安全监管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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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甘清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10-14
       江西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甘清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江西省监委指定管辖,鹰潭市监委对其监察调查。 甘清华简历        甘清华,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江西莲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        1987年8月至2010年2月,历任江西省公安厅政治部科员、组教科副科长、教育警务处警务科科长、江西省公安厅综合处副处长(期间2002年8月至2004年8月,在鹰潭市月湖区挂职锻炼任副区长)、江西省公安厅反恐怖与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处副处长、江西省公安厅反恐怖与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总队政委;        2010年2月至2014年7月,任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县级)、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2014年7月至2020年5月,历任江西省公安厅正处级干部、江西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副总队长、一级高级警长、二级警务专员;        2020年5月至今,任江西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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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前湖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2021-10-13
       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前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前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信组织信“关系”,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承揽工程谋取利益;靠企吃企,官商勾结,利用工程项目大肆攫取个人私利,严重损害国有企业利益,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黄前湖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存在严重职务违法行为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前湖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黄前湖简历   黄前湖,男,汉族,1960年4月出生,江西兴国人,本科学历,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9月至2001年12月,任江西省二建公司四分公司项目技术员、项目经理、副经理、经理,江西省二建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2001年12月至2011年9月,任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总承包工程公司总经理、市场开发处处长;   2011年9月至2019年9月,任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任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2020年4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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