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朱白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23-08-03 点击 : 0 来源 : 廉洁江西

  莲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朱白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萍乡市委批准,萍乡市纪委市监委对莲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朱白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白明毫无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搞团团伙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任用工作中违规说情干预,隐瞒不报多处房产;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投资入股,违法开发房地产项目,利用职权为亲属承接工程项目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安全生产、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白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萍乡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萍乡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白明开除党籍处分;由萍乡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共莲花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朱白明简历

  朱白明,男,汉族,1969年4月出生,江西莲花人,在职大学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8月至2007年1月,历任莲花县湖上乡干部、副乡长,琴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琴亭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高洲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琴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7年1月至2011年8月,历任莲花县升坊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坊楼镇党委书记;

  2011年8月至2016年7月,莲花县政府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6年7月至2020年7月,莲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莲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三级调研员;

  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莲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提名莲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2021年9月,莲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23年7月,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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